2006年5月8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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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范权力运作 坚持司法公正
本报记者 史诗

  编者按:
  5月1日,本报刊出《法治浙江需要你的声音》征言启事后,得到了全省各地、各阶层读者的响应。虽然前几天是“五一”长假,但我们还是收到了许多读者或长或短但都饱含激情的发言。我们感受到,你们留下的每一段话,都是以主人翁的姿态表达着对法治社会的诉求。通过这些留言,我们看到了读者对本报的关心和支持,更对法治浙江建设充满信心——法治浙江需要每个公民的参与,需要浙江人树立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。今天,我们摘录部分读者的发言。

  实录一:
  富阳富春织造有限公司职工张卫忠来电:
  建设“法治浙江”,我们群众最关心的,还是如何有效地惩治腐败,用制度去约束干部。这两天长假正好在家看《康熙微服私访记》,看到清朝的官员如果作奸犯科,往往会被株连九族。这样当然不符合现代的法治观念,但我觉得严格管理官员的做法是有道理的。要走向法治,首先要加大对腐败的惩治力度。
  记者点评:张卫忠读者的大实话,在某种程度上正反映了我们建设“法治浙江”的重点——对公权力的有效制约。

  实录二:
  德清读者陈荣辅短信留言:
  法治浙江,需要健全和完善各种法律、法规,更需要加强执法力度,建一个执法监督机构,监督、惩处对那些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,否则,再完善的法律也只是一纸空文。这两天正是“五一”长假,但有很多职工在加班,这时我们的劳动部门就应该加大执法力度,依法维护职工的权益。
  记者点评:这两天,关于长假期间领不到加班工资的反映占到新闻热线投诉的一半以上。看来这位德清读者的意见说到了点子上,值得各级执法部门高度重视。

  实录三:
  永康市姚家龙村一外嫁女发来电子邮件:
  我所在的姚家龙村从2006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一项村规,是半数以上的村民联合签名通过的,内容是外嫁女不能享受姚家龙村有关待遇。由于这是村民集体作出的决定,我不知道该向哪里反映、维权。看到5月1日的《浙江法制报》,我决定向你们说说我的心声,希望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保护。
  记者点评:从我们以前接到的一些反映来看,外嫁女权益问题确实引起了不少争议。我们也了解到,有关部门正着手调研,相信随着“法治浙江”建设的深入,这一问题将得到合法解决。

  实录四:
  网名为佳木子的读者在QQ上留言:
    最近在网上看到省外一个案件的判决结果,一个害了很多人的诈骗犯只判了3年半徒刑,听说是一些官员影响了案子的判决。哎,究竟是法律审判还是人情审判?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很多时候还只是说说而已。就像当初某名人逃税案一样,逃了那么多还不是很快就出来了。做有钱人、有权人真就这么好,犯了罪可以处罚轻一点?有点想不通。
  记者点评:这位读者的话相信代表了很多人的心声,大家都期盼着一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、司法公正的法治社会。我们常说,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,我们对这道防线的守护者充满了期望。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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